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武汉地区建筑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选树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5-06 10:56:16
各会员单位:
为推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快速发展,鼓励先进单位和管理人员争先创优,提升施工管理的整体水平,树立行业品牌,根据协会章程规定及会员单位要求,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武汉地区两年一度的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总工程师、优秀项目经理(简称“四优”)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时效期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二、参评范围与对象
(一)本会会员单位。
(二)具有独立(或委托)法人资格,开展经营活动三年以上,总部在汉的企业,其在外埠完成的业绩可申报;总部在汉外的企业,在汉分公司其在外埠的业绩必须是分公司自身完成才可申报。
(三)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或总经理。
(四)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企业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
(五)符合第(二)条规定的企业项目经理。
(六)鉴于协会各分会会员单位情况的特殊性,本次“四优”选树工作可根据各专业分会意见,针对各分会的专业标准,适当扩大范围与对象,以体现建筑行业各领域、各专业的代表性。
三、参评资料申报受理时间:2022年5月6 日起至6月30日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参评企业应提交申报资料
《武汉建筑业协会2020-2021年度武汉地区建筑业“四优”申报表》(附件2)及证明资料。
五、在保证选树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选树数量,切实发挥好“四优”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数量的占比原则上不高于往年。
六、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本次评定工作,指定专人按要求做好荣誉申报及资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证明资料按附件1《选树推荐条件及应提供的证明资料说明》顺序整理,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同时请各申报单位负责人以单位实际情况和各项有效证明资料为依据,对照评审条件标准,认真签署审核意见,对本单位申报资料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四优”评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瑞飞13659887753、张红艳13992897329
联系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武汉设计广场1栋11楼武汉建筑业协会
附件:1.选树推荐条件及应提供的资料说明(点击下载)
2.武汉建筑业协会2020-2021年度武汉地区建筑业“四优”申报表(点击下载)
3.2020-2021年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明细表(点击下载)
4.2020-2021年武汉地区建筑业企业“四优”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5.本通知PDF(点击下载)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