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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资讯(第2期)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9-18 14:00:15
法 律 资 讯
(第2期)
2020年9月16日 武汉建筑业协会法工委暨专家委秘书处编
本 期 目 录
◆住建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加快形成现代政采制度
◆应急管理部: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将入刑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央企知识产权工作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印发2020年—2035年智慧城轨发展纲要
◆国务院:要求重大投资项目加快开复工 1.5万个项目将提速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
◆发改委:推进京津冀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
◆央行:定向降准 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国铁:全国108个铁路重点工程项目复工 项目复工率达93%
◆G20向全球经济注资5万亿美元应对疫情
◆国务院:积极有序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
◆国办: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住建部: 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财政部: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发改委:加强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建设
◆国务院: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专项债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财政部:明确PPP项目绩效管理内容和评价标准
◆湖北省:4月1日起开展建企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湖北省:旧证仍可投标 有效期统一延至10月31日
◆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新规出台
◆发改委: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出炉
◆发改委: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
——住建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3月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王蒙徽在《人民日报》发表《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署名文章,强调要着力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明确指出:
●建筑施工方面:
一要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责任,加强施工现场重大风险安全管控,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二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构建钢结构房屋建设产业链。
三要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大力培育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房地产方面:
一要长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二要建立全国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321个城市网签备案数据实现全国联网。
●城市建设方面: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全国94%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编制实施专项规划。
——财政部: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加快形成现代政采制度
3月6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着力推进税制改革,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加快税制改革,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健全地方税体系,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范围,形成财力协调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动税收立法,形成税法统一、税负公平、调节有度的税收制度体系。
——应急管理部: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将入刑
3月1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消息,应急管理部将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推动修订《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法律加大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安全生产犯罪行为定罪标准从以前的结果犯,改变为结果犯、行为犯和危险犯并存。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进央企知识产权工作
3月11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央企提出加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运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具体要求。其总体目标包括:(1)到2025年,央企有效专利拥有量持续增长,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实现重点专利布局,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占有效专利拥有量的比重达50%以上,中国专利奖获奖数量占全部奖项20%以上。(2)与2019年初相比,央企美日欧有效专利拥有量翻一番,专利质量评价优秀企业数量翻一番,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增长超50%,央企集团层面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数量增长50%以上。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印发2020年—2035年智慧城轨发展纲要
3月12日,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城轨发展纲要》的通知,以此作为城轨交通行业今后一个时期(2020年—2035年)制订智慧城轨发展的技术政策、技术规范、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的指导性文件。按照“1-8-1-1”的布局结构,铺画一张智慧城轨发展蓝图。
——国务院:要求重大投资项目加快开复工 1.5万个项目将提速
3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把推进重大投资项目开复工作为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内容,抓紧帮助解决各类所有制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用工、原材料供应、资金、防疫物资保障等问题,推动各地1.1万个在建重点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要加快发行和使用按规定提前下达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抓紧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督促加紧做好今年计划新开工的4000多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后续项目储备。对重大项目审批核准等开设绿色通道,尽快实现开工建设。
——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
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发改委:推进京津冀轨道交通一体化建设
3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大厂、香河三县市协同发展规划》,明确指出要建设高效一体的综合交通网络,推进轨道上的京津冀建设,具体内容包括:(1)推进城际铁路建设;(2)完善多层次的城市轨道网络。(3)推动轨道枢纽与功能区的耦合布局;(4)完善对轨道交通建设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加快跨界轨道交通建设。
——央行:定向降准 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低社会融资实际成本,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2020年3月16日实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对达到考核标准的银行定向降准0.5至1个百分点。在此之外,对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再额外定向降准1个百分点,支持发放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以上定向降准共释放长期资金5500亿元。
——国铁:全国108个铁路重点工程项目复工 项目复工率达93%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消息,截至3月15日,全国铁路已有108个在建项目复工,项目复工率达93%,除2个湖北地区项目和6个位于东北、西北寒冷地区项目由于气候原因暂未复工外,其他项目均已全部复工,累计入场施工和技术管理等人员达到45万人;今年计划投产开通的项目已全部复工,复工率达100%。
——G20向全球经济注资5万亿美元应对疫情
3月26日,二十国集团(G20)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中方表态,G20成员采取共同举措,减免关税、取消壁垒、畅通贸易,发出有力信号,提振世界经济复苏士气。G20将启动总价值5万亿美元的经济计划,以应对疫情对全球社会、经济和金融带来的负面影响,并支持各国中央银行采取措施促进金融稳定和增强全球市场的流动性。目前,战胜疫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采取全球团结和国际合作!
——国务院:积极有序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
3月26日,韩正出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做好稳投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
一要积极有序推动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组织工作专班,精准施策,打通用工、运输、原材料供应等堵点,加快恢复正常建设进度。
二要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安排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优先配套和支持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
三要各地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提早谋划,不断充实项目储备库。
四要以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经济等新业态发展。
五要强化重大项目建设用地用海等要素保障,畅通审批绿色通道。
六要抓好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加快出台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政策举措,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七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国办: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3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快实施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政策。
一要推动复工复产:
●取消不合理审批,坚决纠正限制劳动者返岗的不合理规定。
●以制造业、建筑业等为突破口,全力以赴推动重点行业和低风险地区就业。
二要6月底前,允许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记录良好的企业可免缴。
三要加快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四要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登记。
五要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最高可提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湖北省可放宽到所有企业。
六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七要2020年3月底前开放线上失业登记。推进在线办理就业服务和补贴申领。
——住建部: 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
3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指南》,从复工复产条件、现场疫情防控、质量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指导各地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稳步有序推动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指南》明确,建筑工地上必须戴口罩,各参建单位(含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第一责任人,杜绝人员聚集性作业,宿舍人员宜按减半安排。
——财政部: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3月2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复工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截至3月20日,各地发行的新增专项债10233亿元,全部用于铁路、轨道交通等交通设施建设,还有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等领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同时,各地用于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的资本金的债券规模达到1200亿元,可以带动相当大的社会资本,扩大有效投资。
——发改委:加强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建设
3月23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双创”支持扩大就业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此次发布会上,发改委再提3月的“热词”新基建。国家发改委副秘书长高杲表示,积极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方面资金,加强包括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多位专家表示,本次新基建投资重点领域在5G、轨道交通,累计投资超7000亿。
——国务院: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专项债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
3月31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确定再提前下达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带动扩大有效投资。会议要求,要在前期已下达一部分今年专项债限额的基础上,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点项目多、风险水平低、有效投资拉动作用大的地区给予倾斜,加快重大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各地要抓紧发行提前下达的专项债,力争二季度发行完毕。数据显示,截至3月27日,全国发行地方债规模达15291.97亿元。其中,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0343.85亿元。
——财政部:明确PPP项目绩效管理内容和评价标准
3月31日,财政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明确PPP项目绩效管理内容和评价标准,旨在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合作各方合法权益,让PPP项目更好地实现物有所值、按效付费。
——央行:开展500亿元逆回购操作 利率降低20个基点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开展500亿元逆回购操作,期限7天,中标利率2.2%,此前为2.4%。这次公开市场操作中标利率下降20个基点标志着货币政策进入了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的阶段,选择在这个时点降息是综合考虑了国内复工复产需求以及国际疫情和外部经济环境恶化等多方面因素后做出的决策。调降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可以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湖北省:4月1日起开展建企资质告知承诺审批试点
4月1日起,湖北省住建厅直接审批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二级资质,在升级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方式:
●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金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鄂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相应二级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中央在鄂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申请的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湖北省:旧证仍可投标 有效期统一延至10月31日
4月3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湖北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通知》规定:注册地为湖北省的企业持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9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0年10月31日。相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资质证书无需换发,在此期间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新规出台
4月4日,住建部发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6月1日生效。《规定》明确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应当履行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责任和义务。(1)建设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2)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3)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从业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发改委: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出炉
4月7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
《规划》指出:到2035年,规划布局长江干线过江通道276座,其中四川省45座、重庆市75座、湖北省69座、安徽省32座、江苏省41座、上海市3座、滇川界1座、鄂湘界2座、鄂赣界6座、赣皖界2座。《规划》列出近期建设重点:2025年前,为满足长江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南北交通运输需求,在深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做好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重点推动实施79座过江通道。湖北省24座过江通道被列实施重点。
——发改委: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
4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就加强和改进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及项目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自今年7月1日起,对支持中央本级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合理采取上述资金安排方式。对支持地方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对地方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提出要求。同一投资专项采取两种及以上资金安排方式的,应当明确每一种资金安排方式的适用范围和安排条件。
《通知》强调,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仅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的,仍为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或备案制。因投资建设需要,项目由两个及以上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投资资金安排方式。
——国家统计局:建筑业强势复苏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3月份中国采购经理指数运行情况。各项数据表明,随着复产复工节奏的加快,建筑业正全面走向复苏,恢复增长。3月份建筑业情况如下:(1)建筑业新订单指数为48.4%,比上月回升24.6个百分点;(2)建筑业投入品价格指数为52.5%,比上月回落1.5个百分点;(3)建筑业销售价格指数为52.5%,比上月上升1.6个百分点;(4)建筑业从业人员指数为53.1%,比上月回升20.8个百分点;(5)建筑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9.9%,比上月回升18.1个百分点。
审 编:马建国 摘 编:何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