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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召开《关于集中建设建筑务工人员“栖居”式廉租公寓的思路与建议》课题专家论证会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6-18 14:46:18

    


   本网讯(记者 向延昆)6月12日,协会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幸福“栖居”:让“建筑候鸟”体面而有尊严的飞翔——关于集中建设建筑务工人员“栖居”式廉租公寓的思路与建议》课题专家论证会。西安市委党校、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住保局、武汉市城建委等有关领导及专家参加了会议。

    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淼磊对课题背景及目的、总体构想、基本模式、实施策略等进行了介绍。副秘书长李红青宣读了《幸福“栖居”:让“建筑候鸟”体面而有尊严的飞翔——关于集中建设建筑务工人员“栖居”式廉租公寓的思路与建议》初稿全文。专家们针对课题有关内容各抒己见,讨论热烈。

    专家们一致认为,关注数量庞大的建筑候鸟群体在城市工作期间的住房问题,以国家行政强制力量限期取缔工地居住性临建,集中建设建筑务工人员“栖居”式廉租公寓,改变建筑务工人员的“候鸟”式生存状态,让包括建筑候鸟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每一个公民的殷切期盼,也是实现“人人享有人生出彩机会”的根本路径,其意义将不亚于国家取消公粮、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取消户籍限制等政策,必将成为实现人民幸福、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中国梦的有力注脚。

    专家们还就如何完善课题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在论证可行性方面,应进一步从政策协调、利益均衡等方面予以考虑,增强实际推进的力度和操作性。二是可从“一简一繁”两个角度对课题报告进行把握。“一简”,指的是课题总体报告,是对本课题内容的总体性阐述,主要包括对课题主要内容、基本架构、主要思路等予以论证;“一繁”,就是在总体报告之外,根据课题框架,再划分几个专题报告,分组予以研究,从而将课题内容予以全面深入具体论述。三是对课题内容可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类型的建筑务工人员予以个案分析,增强课题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四是可对课题提出的建议进行替代性分析,从而论证现实可行性。同时,可依据现行政策,将目前工业园区职工住房转变用途,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住房来源。五是根据目前情况,可对本课题予以专题立项,纳入有关合作单位的课题立项范围,从而将本课题从更高层面予以推进。六是在具体实施中,可通过试点示范作用,在社会上形成良性舆论,逐步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