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重点领域:覆盖石化、化工、钢铁深加工等11个行业及配套专业化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补贴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粮油加工、节能降碳类工业用能设备按对应专项条款申报。
2. 能源电力领域:覆盖新能源外送改造、非电网直供电小区改造、风电光伏设备更新等5大方向,总投资≥200万元,补贴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风电改造后单台机组容量≥5000千瓦,光伏改造后组件平均转换效率≥22.3%。
3. 交通运输领域:覆盖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老旧营运船舶4大类,优先支持超期服役、安全隐患突出设备,无统一投资门槛,执行差异化补贴:铁路企业不超设备购置额50%;民航设备多为购置额50%(单台/套设上限);城轨项目不超直接工程投资40%;老旧船舶按1000-3200元/总吨分级补贴。
4. 物流设施领域:覆盖仓储、冷链、智能物流等设施设备更新,总投资≥200万元,普通项目补贴不超核算投资30%,中央储备粮棉糖直属库项目不超70%。
5. 教育领域:覆盖高校教学科研仪器、职业院校实训设备更新,“双一流”“双高”院校优先,无明确投资门槛;中央部属高校补贴不超80%,地方院校按区域分档(东部50%、中部70%、西部/东北80%)。
6. 文旅领域:覆盖文物保护、电影制播、银发旅游列车等设备更新,总投资≥100万元,执行差异化补贴:中央本级公益项目100%,地方公益项目分区域50%-80%,企业营利项目不超10%。
7. 医疗领域:覆盖省市医院CT、MR、ECMO等高端诊疗设备,县域医共体DR、彩超等基础设备更新,总投资≥100万元,按区域分档(东部50%、中部70%、西部/东北80%)补贴。
8. 电子信息领域:覆盖电子整机、元器件、通信设备等生产线更新,工业软件、基础软件更新替代,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补贴不超过核定固定资产投资的15%。
9. 设施农业领域:覆盖种植、畜牧、渔业设施设备更新,以县为单位打捆申报,补贴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不超对应限额)。
10. 粮油加工领域:覆盖成品粮油、主食、饲料加工等设备更新,总投资≥100万元,补贴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
11. 海关查验领域:覆盖海关实验室仪器、口岸监管查验设备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按项目总投资100%补贴。
12. 住宅电梯领域:重点支持使用15年以上(2011年1月1日前登记)的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按楼层定额补贴:9层及以下10万元/台,10-18层15万元/台,19层及以上20万元/台;加装电梯细则另行通知。
13. 安全生产领域:覆盖特种作业考试设备、安全生产救援队伍设备更新,单个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按区域分档(东部50%、中部70%、西部/东北80%)补贴。
14. 养老机构领域: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床、康复辅具、消防设施等设备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按区域分档(东部50%、中部70%、西部/东北80%)补贴。
15. 消防救援领域:覆盖登高平台消防车、云梯消防车等设备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按区域分档(东部50%、中部70%、西部/东北80%)补贴,西藏、新疆南疆四地州100%补贴。
16. 检验检测领域:覆盖市场监管系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检验检测设备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中央本级项目100%补贴,地方项目按区域分档50%-80%补贴。
17. 节能降碳环保领域:覆盖用能设备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磷化工绿色生产设备更新3大方向,无统一投资门槛;用能设备改造补贴不超20%(改造后能效达2级及以上,年节能量≥50万千瓦时或150吨标准煤),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分区域40%-70%补贴。
18. 线下消费商业设施领域:覆盖商业综合体、超市等场所电梯、空调、安防等设备更新,无明确投资门槛,补贴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15%;设备需达对应使用年限:供电设备≥15年、电梯≥12年、供热设备≥10年。
19. 回收循环利用领域:覆盖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废旧装备再制造、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补贴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