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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引领|湖北省绿色建筑政策大揭秘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4-04-27 14: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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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近年来,作为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措施,绿色建筑正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为了推动湖北省绿色建筑的发展,湖北省政府及各地市州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具体且有力的政策支持措施。今天,我们就来深入了解这些政策,看看政府是如何大力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


【正文】

一、省级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亮点

(一)《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作为全省首个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法规,《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绿建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绿建条例》的颁布全方位推动了绿色建筑扩面提质,绿色建筑管理形成了闭环。如建设单位要对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项目竣工验收时,对绿色建筑专项内容进行查验;施工单位将绿色建筑技术措施纳入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买人明示绿色建筑等级和主要技术指标等相关信息。


根据《绿建条例》,绿色建筑基本级是底线。城镇新建民用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的要求建设。其中集中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不低于绿色建筑一星级,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建筑不低于绿色建筑二星级。


《绿建条例》推出了外墙外保温建筑面积不计容、绿色金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等一系列激励措施予以扶持;同时,对违反《绿建条例》规定的,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二)《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湖北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1、建立标识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分级管理制度。由住建部负责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等工作,17个地市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等工作。


2、明确标识认定申报条件

《实施细则》规定全省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改造、工业建筑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认定,明确所申报的项目需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所申报的项目须是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管理规定,无拖欠工资、工程款等行为的项目。


3、实施绿色建筑预评价

获得绿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及强制执行星级绿色建筑的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创建项目需做预评价,并进行公示。


(三)《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1319-2021


《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自2021年6月1日起,全省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开始执行。2021年8月1日之前提交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应优先执行《新标准》,8月1日(含)之后提交审查的施工图文件应严格执行《新标准》。


严控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增加绿色建筑专项检测,完善绿色建筑工程质量专项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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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市州绿色建筑政策概览

(一)武汉市


2021年1月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2021年7月发布《市城建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

2022年2月出台《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2022年3月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武汉市新型墙体材料及预拌混凝土“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2年4月发布《市城建局关于开展超低能耗(近零碳)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发布《关于<市城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质量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3年1月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4月发布《关于征集2023年全市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预评价)项目的通知》

2023年4月发布《武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23年7月发布《市城建局关于印发<武汉市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襄阳市


2021年10月发布《襄阳市住建局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

2022年5月发布《襄阳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2023年3月发布《襄阳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9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宜昌市


2021年5月发布《宜昌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细则》

2021年6月发布《宜昌市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2021-2030年)》

2022年4月发布《关于印发<宜昌市碳达峰目标下“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黄石市


2020年8月出台《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五)荆州市


2020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荆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2月发布《关于印发<荆州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3年8月发布《荆州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六)荆门市


2023年3月发布《关于印发<荆门市中心城区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分配办法>的通知》

2023年8月发布《关于印发<荆门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七)孝感市


2022年1月发布《关于印发<孝感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2年2月发布《孝感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8月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预评价)工作的通知》


(八)鄂州市


2020年10月发布《鄂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2022年10月发布《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4年3月发布《关于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九)黄冈市


2021年10月发布《市住建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通知》


(十)十堰市


2019年3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湖北省地方标准<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的通知》

2021年7月发布《十堰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十一)咸宁市


2021年11月发布《关于印发<咸宁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年4月发布《咸宁市绿色建筑实施管理办法》

2022年7月发布《关于印发咸宁市“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


(十二)随州市


2023年8月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随州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十三)天门市


2022年8月发布《天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十四)潜江市


2017年9月发布《潜江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十五)恩施州


2017年5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


以上列举的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尚未涵盖所有内容,我们会持续努力完善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政策信息。


三、结语


绿色建筑,是我们迈向绿色生活的重要一步。湖北省及各地市州政府正积极推动绿色建筑政策的落地执行,让我们共同期待绿色建筑在全省的蓬勃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l转自《湖北省建科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