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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资质审批权收回 9月15日起实施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9-23 10:39:01
住建部:资质审批权收回 9月15日起实施
近日,住建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 通知》(简称《通知》),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起施行。《通知》内容如下:(1)统一全国资质审批权限。自本通 知施行之日起,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 点地区不再受理试点资质申请事项,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实施。 (2) 强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 考核要求。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 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应当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 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人数等指标要求。(这条意义重大,之前住建部建市[2016]226 号文取消了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 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这个文件出台,以后 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等资质又要满足资 质标准中的注册建造师人员数等指标要 求了) (3)加强企业重组分立及合并资质核定。企业因发生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核定 的,需对原企业和资质承继企业按资质标 准进行考核。企业因发生合并申请资质核 定的,需对企业资产、人员及相关法律关 系等情况进行考核。(4)完善业绩认定方式。申请由住房 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 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 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 A 级工程项目,专业 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 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 A 级或 B 级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