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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可跨专业揽活资质业绩互认 我省建筑业破“壁”图强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10-22 16:02:29



可跨专业揽活资质业绩互认

我省建筑业破“壁”图强

 

我省建筑行业打开壁垒,住建、交通、水利、通信等领域的建设市场互相开放,实现企业资质互认、业绩互认。10月12日获悉,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通信管理局日前联合发文,支持打通行业壁垒,拓宽企业市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此举被认为是湖北建筑市场“破壁”图强的重要举措。此前,国内福建、安徽等地已实现行业破壁。

在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方面,文件明确,满足条件的我省特级资质企业,可跨专业承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公路工程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的贰级资质;具有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实行企业业绩互认。打通施工技术、管理模式相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限制。企业完成的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互认,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完成本专业相应等级标准的业绩,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依企业申请核准相应等级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开展企业资质互认。省住建厅重点培育企业,年建筑业产值超过50 亿元,合法完成房建、市政总承包业绩,符合相应条件的,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贰级的公路、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重点培育企业,年建筑业产值超过20亿元,合法完成了相应公路、水利水电总承包工程,符合相应条件的,依企业申请直接核准相同等级的房屋建筑、市政资质。省通信管理局重点培育企业,完成相应等级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符合相应条件的,直接核准电子与智能化相应等级资质。

文件在推进技术人员互认、支持企业子公司落户、培育基础设施领域施工能力等方面也有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