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积极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5-09-01 22:37:20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社会质量共治,推进建设质量强国,按照《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5〕366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现状,对2015年“质量月”活动作以下建议: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质量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清理年度质量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主动适应建筑市场发展新常态;进一步梳理质量管理体系及制度运行情况,强化各岗位质量履职,提升劳务人员从业素质;进一步强化过程管控意识,以工作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以提高工程质量来提升工程创优水平。通过全员参与“质量月”宣教活动,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把企业推向以质量促品牌、以品牌赢市场的“质量时代”。
二、活动主题
全国“质量月”主题:迈向质量时代 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时间
2015年9月1日-30日。
四、活动重点及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质量月”活动的主题,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工作,积极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活动重点及要求如下:
(一)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通过宣传画、横幅、标语、黑板报等传统宣传和微信、网络平台、微电影等新媒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研讨论坛、知识竞赛、技能比武、质量征文等活动,加强质量法规、质量文化等内容的宣传,促进全员的质量意识的提高。
各单位可以将开展“质量月”活动的宣传报到、质量征文稿件向协会投稿,协会择优录用,在《武汉建讯》等杂志选登。
(二)开展质量整治活动,减少质量通病与投诉
“质量月”期间,各单位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加强对住宅类工程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工作,检查重点为质量管理体系中各岗位的履职情况,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是否满足要求,以及小业主投诉的重点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措施,真正起到防微杜渐、减少质量通病的效果。
9月份,协会将请示武汉市建委,建设“武汉建筑工程实体样板展示中心”工程。切实加强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落实“样板引路”制度力度,进一步明确常见的有代表性的分项工程、建筑关键节点和部位的施工工艺流程、做法及质量要求,统一我市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全面、系统提高房屋建筑施工质量;为施工企业长期提供观摩学习、经验交流和施工交底的管理平台。
(三)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促进质量水平均质提高
协会将在9月中旬在广州保利琶洲项目组织现场观摩交流学习活动,各单位可安排相关人员积极参加,取长补短,促进并推动质量管理向高水平、均质化方向发展。
各单位要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从组织上保证“质量月”活动的整体效果;组织开展施工一线管理人员质量过程管控责任、质量管理基础知识、业务能力、检测和验收方法、质量策划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对劳务队伍的培训要将质量交底相结合,采取多媒体、动画、图片和现场实体样板等多种形式,注重培训效果。
(四)开展质量群众性活动,推动质量创新
积极开展献言献策、发明革新、技术攻关、技能比武、实测评比、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充分发挥管理人员、劳务分包和各专业分包班组及务工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序的一次合格率,促进工程一遍成活、一遍成优,降本增效。
(五)做好质量服务活动,提升企业形象
开展工程回访和客户满意度调查活动。要通过工程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活动,诚心接受客户建议,改进工艺控制方法,不断提高质量水平。
附件: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口号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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