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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2-01-10 11:51:49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9 16:45 | 来源: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武城建[2021]38号)已发布,自2021年9月28日起施行。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发布《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工程造价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建办标〔2020〕38号)提出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任务。
(二)商贸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的通知》(商服贸发[2020]165号),武汉市与北京市、深圳市、广州市一起被列为全国“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武汉市人民政府发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2020〕23号),明确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各相关部门配合。
(三)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865号),要求武汉市安排不少于5个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项目试点,形成最高投标限价的市场定价机制,为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提供可应用、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武汉市工程造价改革的主要任务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包含开展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改革试点,推进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加强造价咨询行业监管和信用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三、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改革试点的对象
(一)《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选取部分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展工程造价改革试点(第一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人工费动态调整试点。
(二)适时扩大试点。鼓励市、区国有投资项目企业,积极创造条件参与试点。根据推进情况,适时扩大试点项目及试点范围,逐步开展国有资金投资的在建开发项目、公共建筑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社会投资项目改革。协调相关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建设管理等部门积极支持。
四、开展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改革试点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部分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为试点对象,取消按定额计价方式。
1、试点项目采用市场询价为主导、历史数据为基础、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定额及工程造价信息为参考的方式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2、最高投标限价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增值税以外的其他费用可按市场实际确定。
3、试点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应合理确定,投标价需加强报价清单合理性分析,鉴别不合理低价中标。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计算改革试点
《武汉方案》以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作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实计算改革试点的对象。
1、试点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按现行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定计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列;
2、中标单位按照国家、湖北省、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指南、图册以及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费用按经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计算,形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价;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竣工结算价按合同约定计算与调整。合同应按风险共担原则,明确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风险因素、风险幅度和调整方法。
(三)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试点
1、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试点的背景及意义
目前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人工费根据“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的方式,市场人工费的变化不能及时在工程造价中合理体现,可能导致人工费亏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引发社会矛盾。因此以工程造价改革为契机,开展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试点,提出人工费动态调整的指导意见,促进建筑市场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2、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实施的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国有资金投资房地产项目人工费动态调整改革试点。国有资金投资的非房地产项目和非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可参照执行。
五、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计划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8月-2021年9月);
(二)实施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12月);
(三)总结阶段(2023年1月至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