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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行业政策年度大盘点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12-27 15:13:24



2021年,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持续推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城市更新行动稳步实施,行业加快深化改革,资质管理改革逐步落地,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改革持续推进,招标投标进一步优化,数字化转型成为趋势。

2021年即将结束,今年工程行业有哪些重要政策发布呢?小编带您一起回顾。
一、碳达峰、碳中和政策
2020年9月,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2021年9月,推进抽水蓄能快速发展,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发展需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能源局正式发布《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
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提出,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2021年10月,国务院相继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23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推进碳达峰工作作出总体部署。
各地相继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2021年6月,浙江省印发《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21年7月,上海发改委印发《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同年8月,江苏省发布《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2021年11月,辽宁省发布《辽宁省加快建立全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历体系任务措施的通知》等。
二、绿色生态环保类政策
2021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全国污水收集效能显著提升,县城及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水环境敏感地区污水处理基本实现提标升级;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京津冀地区达到35%以上。到2035年,形成系统、安全、环保、经济的污水资源化利用格局。
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自然资源部印发《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全国海水淡化总规模达到290万吨/日以上,新增海水淡化规模125万吨/日以上,其中沿海城市新增105万吨/日以上,海岛地区新增20万吨/日以上。海水淡化关键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水淡化利用的标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机制更加完善。同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两高”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
2021年6月,发革委和住建部印发《“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补齐城镇污水管网短板,提升收集效能。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8万公里;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弱项,提升处理能力。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万立方米/日;加强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日;破解污泥处置难点,实现无害化推进资源化。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不少于2万吨/日。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加强上游水源涵养能力建设、加强中游水土保持、推进下游湿地保护和生态治理,确保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确保在2025年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同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着力提升塑料垃圾末端安全处置水平,大力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整治,大幅减少塑料垃圾填埋量和环境泄漏量,推动白色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5%,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9%左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同月,国务院发布《地下水管理条例》,强化了各级政府的管理和保护责任,强化了对地下水开发和利用的全过程管理,对区域地下水管控、取用水监管、地下水监测等提出明确要求。
三、资质改革政策
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纷纷出台资质管理改革政策,大力推行资质改革,以“优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为改革方向,逐步放开行业资质,淡化行业壁垒,构筑统一的市场。
2021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同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部于2021年4月及6月分别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规划资质管理的通知》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2021年8月,水利部发布《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
2022年12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自11月以来,广东、北京、河北、四川、云南等多地住建部相继发文,明确延长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
四、城市更新政策
2020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首次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
2021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首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
2021年3月《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十四五期间,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21.9万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大城市老旧厂区改造,改造一批大型老旧街区,因地制宜改造一批城中村。
2021年8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的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
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到在城市更新中禁止大拆大建、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不破坏传统风貌。
2021年1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北京等21个城市(区)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
各省份陆续发文,上海市发布《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天津市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北京市发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等。
五、招投标政策
住建部、发改委等部门以完善法规政策为保障,着力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2月,发改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加大地方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清理整合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并畅通招标投标异议、投诉渠道。4月,水利部和发改委发布《关于联合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推动“互联网+监管”,创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方式,在山东、陕西两省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监管试点工作。
2021年9月,发改委向社会公开征求对《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征求意见稿明确落实招标自主权,依法保障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等环节自主权。
浙江省、河北省、上海市等省市亦积极响应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优化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深化招标投标规范创新,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六、工程总承包政策
工程总承包模式作为国际上通用的较为先进的建设工程管理模式,较传统承包模式而言,具有提升效率、节约工期、控制造价等突出优势。
近年来,行业主管部门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总承包发展经历了起步阶段,摸索阶段,现已进入加速推动阶段。
2021年以来,已有湖北省、浙江省、上海市等多地陆续发布了“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大部分重点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领域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其中辽宁省重点在水利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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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过程工程咨询政策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随后,国家及多地出台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相关的政策文件。
2021年,四川省、甘肃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武汉市及济南市等分别发文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黑龙江省、四川省及武汉市发文明确了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实施方式、人员要求、服务收费等内容,同时黑龙江省进一步明确在政府投资工程中,应当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出要加快培育一批涵盖房建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以及投资决策、建设实施、运营维护等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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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数字化转型政策
“十四五”规划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作为独立篇章,并提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0%”的目标。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1年6月,国家统计局发布《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
2021年6月以来,工信部先后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区块链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5G应用“扬帆”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及《关于印发<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鼓励布局数据中心以强化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撑能力。
四川省、上海市等多省市出台BIM政策,加快推进BIM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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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科思顿管理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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