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武建协[2016]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6-04-18 15:53:58
各会员单位、各区建管站(办)、各区建筑业协会:
一直以来,为保障协会正常运转,协会在会费之外,与全国大多数同行业协会一样存在涉企收费情况。为适应新情况,合理收支,更好为会员单位服务,经2016年一季度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协会决定对涉企收费的项目、程序和标准进行规范。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会涉企收费包括会费和专项服务费。
二、会费。按照章程缴纳,其中,建筑工程招标管理工作委员会、建筑检测试验工作委员会所属理事单位会费标准暂按委员会原规定执行。
三、专项服务费。包括经武汉市物价局核准的观摩培训费、鉴定咨询费和表彰工本费。
观摩培训费主要在开展部分成本较高的培训观摩活动时收取,用于项目部师资、现场布置、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支出。
咨询鉴定费包括信息咨询、技术咨询以及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服务收费,用于专家组劳务费、资料印刷费、差旅费、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支出。
协会开展评选活动不收报名评审费,仅对获奖单位按实际需要收取证书、奖牌、奖杯等制作工本费和媒体宣传费。
四、专项服务费标准确定的原则是:
一是以支定收,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是企业自愿,不与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相挂钩,不强制要求参加;
三是咨询鉴定费需经相关专业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会议审批通过,公开发文,明码实价;
四是若有盈余,应用于协会同类服务企业事项或改善秘书处办公条件。
五、除以上项目,协会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六、社会捐赠。属自愿行为,包括协会和协会以外单位及个人对协会的资金和物资捐赠,必须坚持在不与协会相关评选及协会内部职务安排相挂钩的前提下进行。
七、对以上各项在实施中各单位有何意见,请向协会秘书处财务部反映。
联系人:程芳
联系电话:027-85353082,13971103681。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天门墩91号怡青园1单元2楼。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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