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市城建局、市文明办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8-23 11:03:47

各区住建(建设)局、文明办,各平台公司,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重要精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精神文明创建“十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办文〔2020〕23号)文件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为契机,巩固和保持创建成果,着力规范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行为,切实推动工地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精细化,高水平推进文明城市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做好公益广告宣传

利用工地围挡刊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占工地围挡墙体面积不少于30%。装配式围挡、砌筑式围挡宜制作相框式公益广告宣传栏,高大绿植围挡应使用文字宣传,要求文字大气醒目,间距合理,无错别字。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应做到布局合理、美观协调,不产生视觉污染,并做好日常清洗和维护工作。


二、严格落实工地“六化”管理标准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工作措施,对照《武汉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2020年版),高标准执行“施工围挡标准化、场区道路全硬化、裸露场地覆盖化、冲洗设施自动化、过程管理常态化、降尘处理喷淋化”的工地“六化”管理标准,强化文明施工管理,不断提升文明施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着力加强工地环境卫生管理

施工现场严格落实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厨房、厕所)卫生防疫消杀、除“四害”、病媒防治和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要求,务工人员宿舍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工地环境保持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卫生防疫和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等基本知识。


四、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排查

各区、各单位要按照《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公共场所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对施工扬尘重点管控区域、各交通要道等部位工地进行排查。参建单位要明确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认真进行动员部署和宣传教育,以项目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对项目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不留死角”;各区建设局要开展“拉网式”巡查,全面排查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问题,加强动态监管,同时加大文明施工问题的监督执法力度,确保文明施工始终保持良好状态。


五、严格落实考评管理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文明施工常态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对日常巡查、专项督查和测评中发现的建筑工地突出问题,按照“零容忍、严执法”的原则,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进行公开曝光,实施联合惩戒。各区建设局要落实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属地管理,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推进有序。各区文明办要统筹兼顾,主动指导相关工作推进,形成部门联动、相互贯通的工作合力。市文明办、市城建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市建筑工地环境整治情况开展联合督查,将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文明城市建设绩效考核和评比范围。


附件:1.公益广告宣传文字标语内容

2.武汉市文明城市建设重点公共场所实地考察点位

测评标准(建筑工地)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