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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级武汉城市圈 建设两大城市群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2-02 15:32:51

湖北“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国家战略,深度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着力构建“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构建全省高质量发展动力系统。规划提出,支持武汉做大做强,打造武汉城市圈升级版。同时,建设“襄十随神”城市群和“宜荆荆恩”城市群。

             我省绘制未来五年发展蓝图,武汉在湖北版图中的“龙头”地位,进一步凸显。

支持武汉做大做强

规划提出,支持武汉做大做强,发挥武汉龙头引领作用,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辐射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

支持武汉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核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深入推进交通一体化,完善高速公路环线,推动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会贯通,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1小时通勤圈。

支持黄石建设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全国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基地。

支持孝感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发展新高地,中华孝文化名城。

支持鄂州建设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核心区城市,打造综合国际物流枢纽新城。

支持黄冈建设大别山革命老区核心城市,打造武汉城市圈重要功能区、中国中医药健康城。

支持咸宁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支持仙桃建设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打造国家级富硒绿色食品供应基地、世界级非织造布应急防护物资供应储备基地。

支持潜江建设全国生态宜居明星城市、全国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高质量示范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支持天门建设江汉平原明星城市,打造全省“四化同步”示范区,全国新型城镇化示范城市。

建设“襄十随神”城市群

支持襄阳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重要绿色增长极,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和优化升级,打造国家智能制造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区域性创新中心和市场枢纽。

支持十堰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先行区、汽车产业重地、文旅康养胜地、鄂豫陕渝毗邻地区中心城市。

支持随州建设桥接汉襄、融通鄂豫的“汉东明珠”城市,打造专汽之都、现代农港、谒祖圣地、风机名城。

支持神农架林区建设示范国家公园,打造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和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

推动“襄十随神”城市群落实汉江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北部列阵,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的重要纽带。

建设“宜荆荆恩”城市群

支持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打造区域性先进制造业中心、交通物流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创新中心、现代服务中心,在长江沿岸同类城市中争当标兵,增强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引领能力。

支持荆州建设长江中游两湖平原中心城市,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创新、江汉平原乡村振兴、国家承接产业转移、荆楚文化传承创新、现代综合交通物流五个示范区。

支持荆门打造湖北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湖北中部中心城市。

支持恩施州建设世界硒都·中国硒谷,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全国优质康养基地,创建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推动“宜荆荆恩”城市群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南部列阵,建设成为联结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纽带。

链接: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
规划提出,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提升大中城市品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引导小城镇发展,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建设宜居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人文城市,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优化城镇体系,强化大城市对中小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对城区内功能偏离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进行更新改造,为市民创造舒适便利的环境。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功能,补齐社区卫生服务、养老托育、便民市场、快递服务等设施短板,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有序推动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改造。

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开展县城品质提升行动,补齐县城短板弱项,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建设一批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

实施“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发挥小城镇联结城乡作用。推动中心城市周边小城镇加强与大城市发展的统筹规划与功能配套,承接中心城区的产业转移,发展成为卫星城。推动经济基础较好的小城镇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逐步发展成为小城市。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不断放宽户籍准入限制,完善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完善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