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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逾期不支付将加付五成以上赔偿金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1-20 09:42:51



国务院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逾期不支付将加付五成以上赔偿金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 年5 月1日起施行。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条例》从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工资清偿责任等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规定。

1 月7 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义全和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逾期不支付将加付50%以上赔偿金

司法部立法三局局长王振江介绍,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也就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需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对于农民工因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被欠薪时无法取证的难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司长芮立新回应称,《条例》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这一规定主要就是为了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

农民工人工费必须按月拨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王程表示,工程款(含人工费)按照节点拨付,通常有四个节点。这四个节点与每月发放工资在频率上可能不同步,是实践中存在的事情。为此,《条例》作出规定,工程款可以按照节点拨付,但是其中的人工费必须按照至少每月一次的方式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