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最具成长性 民营建筑企业榜单认定发布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7-27 10:07:53
武汉建筑业协会文件
武建协〔2020〕35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最具成长性
民营建筑企业榜单认定发布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精神,引导行业转型升级,决定按照《武汉市最具成长性民营建筑企业榜单认定发布办法(试行)》(武建协〔2018〕5号),继续开展2019年度武汉市最具成长性民营建筑企业榜单认定发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申报受理时间: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7月底。
二、申报资料相关要求:
1、经营规模:生产类建筑企业不变;勘察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检测等非生产类服务企业应不低于5000万元。
2、重大荣誉: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的,以2019年业绩为支撑的荣誉可以申报。
3、申报书面资料:申报企业除申报表外还需根据企业性质填报相关附件。
生产类企业填报:(1)附件二表1;(2)附件三表1;(3)附件四。
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填报:(1)附件二表2;(2)附件三表2;(3)附件四。
三、有关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榜单认定发布工作,并指派专人按照修订办法做好申报资料(证明资料按顺序整理,并编制页码及目录装订成册),于7月底前报协会市场委员会。
联系人:姚瑞飞 13659887753
附件:1.武汉市最具成长性民营建筑企业榜单申报表
2.2019年承接工程一览表(生产类企业填报表1;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填报表2)
3.2019年已完工程一览表(生产类企业填报表1,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填报表2)
4.财务状况表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20年6月16日
武汉建筑业协会综合管理部 2020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1
武汉市最具成长性民营建筑企业榜单申报表
申报单位: (公章)
申报时间:
武汉建筑业协会制
申报单位 (法人) | 法人代表 | ||
注册地 | 联系人及电话 | ||
办公地址 (武汉) | 办公地址建筑面积 | ||
企业资质 (总包/专业) | 上年度合同额(亿) | ||
连续三年 营业收入(亿) | 前三年: 前年: 上年: 上年增长幅度: | ||
上年度整体没有亏损证明 | 查账缴纳所得税: ;银行授信额同比增加: | ||
项目管理 | 上年新开工项目 个;其中直营 个; 股份制管理 个 | ||
上年度有无企业 信用受处罚事项 | 有( ) ; 无( ); | ||
上年度工程 质量优良情况 | |||
上年度有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 事故 | 有( ) ; 无( ); | ||
上年度所获 技术方面奖项 | |||
上年度企业和企业领导所获的重大荣誉: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1 2019年承接工程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 ||||||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金额 | 建筑面积 | 质量目标 | 合同工期 | 签订日期 |
备注:生产类企业填报表
附件2-2
2019年承接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工期(天) | 签订日期 | 备注 |
备注: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填报表
附件3-1
2019年已完工程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工程名称 | 合同金额 | 建筑面积 | 所获奖项 | 竣工日期 |
备注:生产类企业填报表
附件3-2
2019年已完项目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负责人(签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万元) | 合同工期(天) | 签订日期 | 备注 |
备注:非生产类服务型企业填报表
附件4
财务状况表 填报单位(盖公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近三年 | ||
年 | 年 | 年 | ||
1 | 营业收入(万元) | |||
2 | 负债率(%) | |||
3 | 上缴税款(万元) | |||
4 | 银行授信额度(万元) | |||
负责人(签名):
填 表 说 明
一、填表内容必须真实,字迹清晰,数据正确。
二、申报单位按《武汉市最具成长性民营建筑企业榜单认定发布办法》规定填报。
三、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需填写法人单位名称,单位名称与公章保持一致。
2.武汉市注册企业填写法人代表。武汉公司为企业分公司的,填写委托法人代表,由武汉分公司进行申报。
3.要求填写武汉市办公场所地址及建筑面积,并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4.申报单位联系人电话宜填手机号码,以便于及时联络。
5.要求填写企业上年度合同额,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填写企业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和上年增长幅度,并提供项目结算证明、进度付款证明或营业税、增值税缴纳证明。
7.上年度整体没有亏损的企业,查账征收提供企业所得税缴纳凭证,核定征收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授信额度没有降低视为无亏损。
8.上年度没有挂靠的企业,要求每个项目提供不少于5名主要管理人员的任职和社保证明,实行项目股份制的提供项目经理任职证明和股份制相关证明,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
9.提供没有负面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如在“信用中国”、“湖北信用”、建管部门等网站无受处罚记录。
10.上年度工程质量优良情况是指荣获地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或承办市区级及以上施工现场观摩会,或有工程达到建筑优质标准,全年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观摩会现场照片及相关会议资料。
11.企业上年度没有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理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12.企业上年度所获技术奖项包括:工法、专利、科技成果、管理信息化或BIM技术应用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
13.上年度企业和企业领导所获的重大荣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14.申报单位意见栏应由企业法人签名,采用黑色碳素笔、手写,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单位上报本表时,申报材料按照上述说明顺序装订在申报表后面,并由专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