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转发《武汉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9-11-14 15: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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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

专项整治方案

 

为整顿规范我市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虚假检测行为,切实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现决定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前期工程质量检测市场乱象整治成果,持续打击检测违法违规、虚假检测行为;进一步明确检测监管重点,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进一步完善检测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检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确保检测结果公正、准确、可靠。

二、整治依据

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50618-2011) 、省住建厅《关于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虚假检测行为的通知》(鄂建函〔2018598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单位委托检测业务行为的通知》(鄂建函〔2018803号)、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厅字〔2019361号)等为依据,严格落实参建各方、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整治重点

(一)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恶意压低检测费用、低于合理成本价委托(最低价中标);变相通过三方合同,由施工单位实际支付检测费等违规行为。

(二)施工单位不按规范要求编制检测计划,不按要求进行试件制作、养护、取样和送检,编造虚假质量保障资料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建设、监理单位在制样、取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明示、暗示或默许检测机构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核样、收样、检测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不按规定留置、养护混凝土试块,代施工单位制样、送检,出售虚假送检样品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检测机构低于合理成本价参与市场竞争,扰乱检测市场秩序;不按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核样、收样、检测;弄虚作假、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人员、仪器设备、设施环境不符合资质要求;不按规定上传检测数据和报告;不按规定上报不合格报告以及其它不履行工程质量检测责任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组织分工

成立武汉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整治专班”),设在市建筑质监站综合监督科,成员由市建筑质监站、市市政质监站、市节能办公室三个单位人员组成。

五、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1月15日前)。各区建管部门要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整治重点以及方式方法,广泛动员、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11月16日-2019年12月15日)。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责任主体、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三)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12月15日-2020年3月15日)。市、区建管部门对所辖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辖区内从事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盖、零遗漏。发现存在问题的立即督促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处罚。排查工作完成后,各区建管部门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总结于2020316日前报市建筑质监督站综合监督科(含电子版)。

(四)督导检查阶段(2020年3月16日-2020年4月15日)。市整治专班组织对各区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并抽查部分项目、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对存在问题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对未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进行重点督导,并进行总结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建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工程质量检测行为,对举报属实的问题要跟踪督办,依法查处并将处理情况回告。

(三)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测弄虚作假行为特别是在样品源头共同、协同弄虚作假以及虚假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四)要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加强信用联合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严从重处罚的同时,还要将其纳入失信企业和个人名单。

(五)要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和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资质动态管理,严格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相关企业和个人准入与清出制度,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资质标准要求的,上报市城建局、省住建厅,建议撤回其相应资质,确保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联系人:王幼民     联系电话: 82289338

附件:1.武汉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整治开展情况统计表

          2.武汉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为专项整治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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