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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12-26 15:48:26

鄂建办〔2018〕40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鄂建函〔2018〕689 号)要求,9月中下旬,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厅采取“双随机”方式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所属21个县(市、区)的建筑节能与勘察设计监理工作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省厅的统一布置和安排,此次综合检查从7月份开始各地进行自查,8月份各市州对所辖县(市、区)进行抽查,9月下旬至10月中旬省厅组织对全省进行了抽查。省厅组织的抽查主要以项目为依托,对有关企业市场行为和项目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以及图审、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成立综合检查组,由各市州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组建专家小组提供技术指导,形成“省厅+市州+专家”的方式,实行各市州相互检查。

此次综合检查,省级抽查项目130个,其中:公共建筑45项,居住建筑85项。抽查共涉及的企业有405家,其中:勘察企业102家、设计企业89家、施工企业107家、图审机构26家、监理企业89家。在所抽查的项目中,对违法违规项目和相关责任主体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共38份。分别涉及建设单位3个、勘察单位6个,设计单位16个,施工单位17个,图审机构6个,监理单位 12个,检测单位1个,共61个单位。

二、好的方面

(一)统筹安排,行动迅速。自7月份开始,各地按照厅里统一安排,迅速布置开展自查,在此基础上,各市、州组织进行了抽查。在此次综合检查中,各地住建部门给予了高度重视,主管领导亲自抓,积极组织参与检查的全过程;统筹安排工作,克服经费紧张,技术力量薄弱等方面的困难,认真扎实进行检查,推动了勘察设计与建筑节能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各方参与,形式多样。各地转变工作职能,积极探索“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的地方采取多部门联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有的采取县与县之间相互进行检查,还有的突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进行检查,保证了对项目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检查。

(三)严谨负责,严格执法。各检查组负责人坚持把质量、安全、建筑节能作为检查的重点,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检查每一个项目。各地坚持依法行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约谈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主体,对规范勘察设计、监理行业行为和促进建筑节能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在省住建厅组织的抽查中,各参检人员边检查边学习。相互间交流工作经验体会,探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向专家请教技术疑难,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

(五)积极整改,跟踪落实。在省住建厅检查后,各地对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有的住建部门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有的成立了督导小组抓落实,有的对问题进行了复查。目前,一些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少数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节能方面:一是有的项目节能设计深度不满足有关规定要求,甚至存在错误和缺陷;节能材料(包括门窗与保温系统材料)性能指标、细部节点构造等设计不全问题大量存在。二是一些项目节能施工技术准备不充分,盲目施工和违规施工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外墙外保温系统工程存在不按规定由系统材料供应商成套供应保温系统材料、不核验外墙保温系统耐候性和系统型式检验报告的问题,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三是节能工程质量验收存在薄弱环节,有些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

(二)勘察设计方面:一是勘察工作的事前策划和准备不充分,现场勘探测试和室内试验工作把控不严;少数勘察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质量控制不够严格;部分勘察文件编制不严谨、不规范、不认真。二是少数设计院设计方案不够合理、针对性不强、具体构造措施难以实施的问题比较突出;有些设计存在缺陷,如相关消防设计不到位,无障碍住房配置及内部功能重视不够;部分安置房、棚户改造住宅中外凸窗多,导致窗户节能标准高、造价高。三是少数施工图审查机构把关不严,审查程序不规范,所出具的审查文件存在无图章、无人员签字等诸多问题。

(三)工程监理方面:一是部分项目管理较为混乱,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内容不全面,管理台账不全;二是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履职,所编制规划、细则的内容不全或漏项,部分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对擅自修改设计不按图施工现象没有及时制止,对进场材料质量把关不严,对工程进度控制欠缺等;三是项目资源投入不足,大多数项目低价中标,现场人员、所需重要检测设备欠缺;四是监理资料不全,部分项目未按照要求执行监理日志、监理月报要求,旁站记录内容缺失,平行检验和巡视记录无资料体现。

四、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相关责任主体责任压实不够。相关责任主体执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自觉意识不强,对建设法律法规缺乏敬畏感,有的在利益的驱使下,甚至明示或暗示其他责任主体违法违规,给建设工程质量造成隐患。各相关执业人员不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企图逃避责任,规避法律风险,给以后的追责问责制造困难。

(二)履职不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有的企业缺乏诚信、缺乏社会责任感,少数执业人员职业精神不强,致使企业履职能力低下。有的勘察设计单位一味迎合建设单位的需求,降低设计标准质量;少数施工单位不按节能施工方案施工,擅自降低节能设计标准;施工图审查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审查不严,个别成为“盖章图审”;少数监理单位监管能力弱,对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置之不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监管不力,执法不严。部分地区对勘察设计、监理市场管理不经常、不严格的问题比较突出,致使部分企业违法违规现象频发。对一些严重违法行为,有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有畏难情绪,打击力度不够、方法不多,没有震摄力。

五、下步工作要求

(一)要彻底整改问题。前一阶段,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有的地区已进行了整改,有的实施了行政处罚。对没有整改到位或应处罚没有实施处罚的项目,各地要抓住问题不放手,采取必要措施依法进行处置,切不可马虎应付。

(二)要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监理市场行为的监管。各地要整合配备行业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规范各相关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要逐步建立完善建筑节能闭合监管机制,把好多个环节和关口。运用国家诚信监督信息化平台,加强对市场各责任主体的诚信监管,压实各方责任,把强制要求变成各方责任主体的自觉行为。

(三)要扎实做好年度建筑节能考核工作。各地要运用好这次综合检查的成果,分析研判建筑节能工作形势,突出工作重点,督促各县、市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扎实做好建筑节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