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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处日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18-04-20 09:02:42
为了规范管理,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实现优质优价物资采购目标,特制定《协会秘书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1.秘书处日常办公用品。2.食堂食材、佐料及厨用设施设备。3.车辆油料及维护。
二、成员组织:由韩德柳、范琪文、李胜琴三人组成监购小组,韩德柳任组长。
三、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时,根据经领导审批的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计划清单汇总表采购,监购小组对照清单核实数量及价格。
四、购置食堂生活物资,采购人需要提供当日明细单,本着新鲜、环保、健康的原则购买,经验收后,据实报销。
五、若监购组长不在时,其它成员可代为验收并签字,采购验收须两人(含两人)以上。
六、监购小组要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对市场行情价格进行摸底。对车辆燃油用量及车辆维修的合理性进行评估与核查。
七、专项用品指举办大型活动所需的特定物品,一般由活动主办部门组织招标,采购人与验收人分设。
八、采购物资单件超过5000元(含)以上,应走招标程序,监购组参与招标。
九、本办法自2018年4月23日起实施。
中共武汉建筑业协会支部委员会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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