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武汉市第二十四届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3-16 15:52:42
武汉建筑业协会文件
武建协〔2023〕10号
关于开展武汉市第二十四届建设工程
黄鹤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持续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武汉市第二十四届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自发文之日起到2023年4月20日止。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工程为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的工程。
2.申报工程必须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办法》(武建协〔2021〕4号,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
3.申报单位为武汉建筑业协会或各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4.申报单位除按《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办法》(武建协〔2021〕4号)的相关要求提交申报资料,还需提交工程创建黄鹤奖情况汇报材料(纸版资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建设合法性、工程主要特点及施工难点、工程新技术应用及创新、工程节能环保及绿色施工、工程实体质量特点与亮点等。
5、以下工程不予受理:
①高层建筑外墙采用面砖装饰的工程。
②未按照《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的通知》(武城建规〔2022〕2号)文相关要求执行的工程。
③入住率未达到60%的全装修交付的住宅工程。
二、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参评
为了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鼓励智能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参加黄鹤奖评选,并向承办过市级以上质量和技术创新现场会的项目倾斜。
1.智能建筑工程,要求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满足功能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规定,技术先进、可扩充性强;智能化工程按规范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运行维护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用户对智能化工程功能质量与物业管理服务满意。
2.装配式建筑,要求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的部品部件应用比例不低于35%,装配率为80%以上,并具有示范效应。
具备以上条件的工程在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费用
本届评选工作(申报、评审、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诚
邮 箱:352154921@qq.com
电 话:027-85741148,13657111963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武汉设计广场一栋十一楼。
附件:1.《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办法》(点击下载)
2.《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申报表》(点击下载)
3.《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参建单位申报表》(点击下载)
4.《申报武汉市黄鹤奖工程使用单位评价意见》(点击下载)
5.本通知PDF(点击下载)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