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推荐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3-02-07 15:56:03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验工作水平,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技术优势,经研究,省住建厅将对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进行更新,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原则上应为我省高等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等相关社会团体中长期从事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领域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涉及工程种类涵盖房屋市政工程以及铁路、民航、水利、石化、能源等其他29类建设工程。 

(一)推荐专家基本条件如下: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热爱和关心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事业,尊重科学、坚持真理、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较高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志愿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相关工作贡献力量,在行业内有一定知名度或影响力;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二)具备下列条件的专家将优先考虑:

1.住建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业委员会委员;

2.担任或曾担任过企业、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主要管理者的人员;

3.参与过国家或省级行业课题研究的技术骨干人员,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审查依据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专家职责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业法规政策、发展规划、标准、规范、规程、技术审查依据的编写及相关课题研究并提供基础资料;

(二)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业课题研究、编写成果的评审、验收工作;

(三)提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业技术咨询服务及技术支持;

(四)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部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按照自愿申请、择优入库的原则进行聘用,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服务与管理,已经入库专家自愿续聘的请重新申请;

(二)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将在我厅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聘用作为全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聘期3年,聘任期满经审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履职情况,及时解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专家,适时增补符合条件的专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多次不参加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活动的;

2.故意隐瞒与申报单位及被审查验收单位的利害关系,不遵守回避原则的;

3.在相关工作中不遵守保密规则,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有其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推荐流程

(一)申请入库的人员请填写《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和《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核实填报信息并签署推荐意见。申请表和汇总表均需加盖公章。

(二)各地申请入库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州)住建局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后,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申请表以及专家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电子版报送至邮箱。

联系人:何婧曾嵘

话:027-68873887    

箱:79013821@qq.com

附件:

1.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申请表

2.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