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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EPC工程的又一困惑隐现?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1-01-26 11:20:28

【转自 公众号“周教授的造价课”】  

所谓EPC工程,需要总承包单位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

       那么,涉及增值税的问题,总承包将再次遇到难题。

       作为EPC工程,要说的内容还蛮多,但大多都是形成一个含设计费、工程费、设备采购费等在内的总价合同,这个总价一般含设计费、工程费和设备费,当然也不会区分税前造价和增值税,总之就是一个总金额而已。

       那这个总金额包含了设计、施工和采购,应属于混合销售,在开具发票时究竟适合什么费率呢?

       看文件。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第一.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第二,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第三,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所以,这种EPC的总承包单位,在工程结算时会遇到这种情况,设计费用这块,开给发包人的发票必须承担9%的税金,但是从设计方获得的发票税金只有6%,就是说是不是设计方只承担了6,总承包却要承担9,所以总承包单位活活地就承担了3%的税金?

       其实营改增之后不应该是这样的思维,EPC工程中总承包开具给发包人的发票中含9%的销项税,作为分包方的设计方开具给总承包的设计费发票中含6%的进项税,这个进项税是可以冲抵销项税的,只不过如同混凝土制品3%的进项税一样不足冲抵9%的销项税,但其他材料设备的进项税税率却高于9%的销项税,所以基本能够达成平衡,因此理论上并不是总承包多承担了3%的税差。

       但是实际工作中,EPC的总承包人却不能忽视这个税务策划的问题。

       举个栗子。

       某EPC工程,总承包单位承包范围含设计、采购和施工。其中设计费用200万,施工费用700万,设备采购100万,总价1000万,合同总价为1000万(此处一般工程只会约定工程总价,即含税价,其实大错特错!),如果签订合同时未关注增值税税负,也未确定合同除税价和税率,则该工程结算后合同价为1000万。

      第一种缴税方式为总承包开具工程总发票,不考虑其他进项税抵扣因素,此时总承包单位应缴纳销项税1000万÷1.09×0.09=82.5688万元,同时设计费用只能作为进项税抵扣200万÷1.06×0.06=-11.32万元,设备采购100万设备采购也作为进项税抵扣100万÷1.13×0.13=-2.65万元,也即总承包单位实际承担税负82.5688万元-11.32-2.65=68.5988万元.

      第二种如改变缴税策略,各专业工程独立核算,不考虑其他进项税抵扣因素,此时总承包单位应缴纳销项税700万÷1.09×0.09=57.7981万元,同时设计费用200万÷1.06×0.06=11.32万元,设备采购100万设备采购100万÷1.13×0.13=2.65万元,合计71.7682万元

      第三种改变缴税策略,仅设计专业工程设计独立核算,不考虑其他进项税抵扣因素,此时总承包单位应缴纳销项税700万÷1.09×0.09=57.7981万元,同时设计费用200万÷1.06×0.06=11.32万元,设备采购作为进项税抵扣100万设备采购100万÷1.13×0.13=-2.65万元,合计66.4681万元。

      第四种缴税策略,直接按简易计税,此时总承包单位应缴纳销项税1000万÷1.03×0.03=29.13万元。

      因此对比一下,在能够充分获得进项税的情形下应该是第三种方式最靠谱,总承包人的税负水平承担最低,第二种最高。

       第三种最省事,但操作起来有难度,也很难说服发包人。

       因此,敲黑板,画重点!今天本课的重点在于EPC工程的总承包人在签订总承包合同时,一是不要只关注总价,而是要确定税前造价,即除税价格,就是说得最多的价!税!分!离!

       二是要注意税务策划,EPC工程中应根据财税要求尽可能各项服务独立核算,是不是应各自签订合同?或是增加变更自身的营业范围?这已经不是本瘦专业范畴,自然力所不逮了。总之服务行业如设计、检测、总承包服务等专业工程直接向发包人开具6%的销项税发票,材料设备等则含在建筑服务中获得尽可能多的13%的进项税发票,才能保证总承包人降低税负水平。

       不过童鞋们有没有注意到,今天本课所讲内容,跟工程造价有关系么?其实并没有,所以说真正意义上,营改增跟工程造价界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造价人的份内之事,左不过是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工程造价进行确定和控制,能体现价税分离的原则最好。

       至于如何开发票,发票中的税金如何如何,跟造价人的份内之事并无关系。

       正如南唐李璟取笑冯延巳的一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干卿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