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文件

关于开展武汉市第二十一届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admin  浏览量:  发布时间:2020-04-08 09:03:17

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

    为推动我市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精品工程、优质工程示范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武汉市第二十一届建设工程黄鹤奖评选工作。请各会员企业、各有关建设单位按《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审办法》(武建协[2017]52号)的相关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申报工作坚持自愿原则,自发文之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

    2.凡符合《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审办法》(武建协[2017]52号)(附件1)申报条件,且施工单位为武汉建筑业协会或各区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的项目,均可申报。

    3.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文档资料按照《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审办法》(武建协〔2017〕52号)(附件1)的要求发至协会质委会秘书处邮箱。

    4、以下工程不予以受理:高层建筑外墙采用面砖装饰的工程;未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通知》(武政规〔2017〕8号)相关要求执行的工程不能评。

    二、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参评

    为了引导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今年增加智能建筑工程、装配式建筑工程参加黄鹤奖评选,并向承办过市级以上质量和技术创新现场会的项目倾斜。

    1、智能建筑工程,要求智能化系统的设计满足功能需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规定,技术先进、可扩充性强;智能化工程按规范施工,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运行维护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用户对智能化工程功能质量与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具体条件由协会智能建筑分会研拟。

    2、装配式建筑,要求工程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且主体结构竖向构件中的部品部件应用比例不低于35%,装配率为80%以上,并具有示范效应。

    具备以上条件的工程在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费用

    本次奖项申报、评审、表彰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诚

    邮  箱:352154921@qq.com

    电 话:027-85741148,13657111963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春晓路与海棠路交叉口南100米武汉设计广场一栋十一楼。

 

    附件:1.《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评审办法》(武建协〔2017〕52号)

         2.《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申报表》

         3.《武汉市建设工程黄鹤奖参建单位申报表》

         4.《申报武汉市黄鹤奖工程使用单位评价意见》

 


武汉建筑业协会

2020年4月7日